社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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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7-01 浏览数:
第七期互联网营销师师资培训 2020年6月28日,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九个新职业,“互联网营销师”为其中之一。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指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为新职业“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承担单位。拉开了互联网营销师职业培训、评价体系标准化序幕。 2021年8月16日,浙江易启莱朗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获批“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直属基地”,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评价工作。为落实互联网营销师职业能力评价证书的评价工作,同时提升各院校老师、机构成员的实践教学、培训能力,特开展互联网营销师师资培训班。
培训时间:2022年7月3日— 7月12日 报到地点:437必赢会员中心 培训地点:437必赢会员中心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2号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直属基地 承办单位:浙江易启莱朗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承办:437必赢会员中心 三、参训对象与人数 人数:40(不满20人不开班) 满足高级(三级)互联网营销师职业能力评价证书申报条件的全国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院校、技师学院的数字媒体应用、网络新闻与传播、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表演艺术、广告策划与营销、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设计、艺术设计、网络新媒体、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媒体营销、直播电商、旅游管理等专业相关专业教师;培训机构教师。 具体如下,满足其中之一(注:本职业指互联网营销师) 1.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后,累计从事相关职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1年(含〉以上。 3. 取得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职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2年(含)以上 4.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后,累计从事相关职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1年(含〉以上。 6. 取得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职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2年(含)以上。 四、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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