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期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师资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2-05-17  浏览数:

关于第七期互联网营销师

(视频创推员)师资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机构成员:

2020年6月28日,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九个新职业,“互联网营销师”为其中之一。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指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为新职业“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承担单位。拉开了互联网营销师职业培训、评价体系标准化序幕。

2021年8月16日,浙江易启莱朗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获批“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直属基地”,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评价工作。为落实互联网营销师职业能力评价证书的评价工作,同时提升各院校老师、机构成员的实践教学、培训能力,特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师资培训班。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直属基地

承办单位:浙江易启莱朗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承办:437必赢会员中心

  1. 培训时间:2022年5月25日-5月29日

  2. 培训地点:437必赢会员中心

    三、培训对象

    满足高级(三级)互联网营销师职业能力评价证书申报条件的全国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院校、技师学院的艺术设计、网络新媒体相关专业教师;培训机构教师。

    具体如下,满足其中之一(注:本职业指互联网营销师)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后,累计从事相关职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1年(含〉以上。

  5. 取得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职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2年(含)以上。

    四、培训内容

  6. 内容模块

  7. 短视频基础与行业平台认知

  8. 短视频团队组建与内容策划

    3)短视频案例赏析

    4)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渲染

    5)短视频直播带货黄金法则与直播实操

    6)短视频平台运营与数据解析

    7)短视频实操练习

    8)考前串讲与考试

    2. 授课老师

    (1)国家示范性建设类、国家骨干类高职院校专业教师;

    (2)短视频行业专业实践讲师;

    (3)资深制片人、导演等行业资深专家


五、培训费用

总费用为3280元/人,含培训费、证书费与考试费等培训费用,主要用于专家授课费、专家工作人员差旅费、技术支持费、教学场地费、设备损耗费、耗材费、培训资料费等。

六、相关说明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资料,并将电子版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fgh4120@163.com,纸质版报名资料于报名当天上交。

3. 食宿可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1. 培训考核合格后,将颁发:

    高级(三级)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职业能力评价证书

    证书全国通用,权威机构发布,官网可查。

  2. 联系方式

    李老师:15058600776(微信同)

    傅老师:15868925978(微信同)

    办公室电话:0579-85020953

    QQ群:422643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