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必赢会员中心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日期:2023-05-05  浏览数:

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我院作为经备案许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如下


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开展认定的职业等级和时间安排

说明:

1.认定对象“学生”是指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

2.同一职业、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30人的推迟至下次认定或取消。


申报条件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2.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3]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下同。

[2]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下同。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3.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中式面点师

1.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习期满。

2.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5]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相关职业: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糕点面包烘焙工、米面主食制作工,下同

[5]相关专业:中餐烹饪、西餐烹饪、中西面点工艺、烹调工艺与营养(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下同

3.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书、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三)互联网营销师

1.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6]1年(含)以上。

(2)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习期满。

2.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7]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6]相关职业:电子商务师、营销员、市场营销专业人员、商务策划专业人员、广告设计师、品牌专业人员、文化经纪人、播音员、讲解员、节目主持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人员、网络编辑、摊商、经济与代理专业人员、管理咨询专业人员、数据分析处理工程技术人员、装饰美工、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制图员、商业摄影师、演出监督、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导游、会展策划专业人员、会展设计师等,下同。

[7]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教育、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子商务、工商管理、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客户信息服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音与节目主持、影像与影视技术、戏剧表演、动漫与游戏、网页平面设计、数字影像技术、工艺美术、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信息管理、商务经济与代理、市场营销、广告策划与营销、移动商务、网络营销、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表演艺术、文化创意策划、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导演、时尚传播、广告学、影视技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绘画、包装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公共艺术、文化产业管理、导游服务、会展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下同。

3.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登录报名

访问地址:https://zynl.rlsbt.zj.gov.cn

2.联系电话

0579-85353556